一是加强草原休禁牧制度的监督管理。今年全旗禁牧面积244.01万亩、休牧面积55.99万亩。休牧期间共查处案件64起,其中,批评教育18起,处罚46起。二是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工作。扎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深入重点项目区、野外施工点,签订防火责任书、责任状,并在草原旅游景点,各苏木乡镇、嘎查村醒目地段刷写防火标语,实现了“零火情”。三是加大草原生态基地建设力度。草原生态建设完成20.4万亩。其中,人工种草完成7万亩,种植高产饲料13.4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建设棚圈375处、1.5万平方米已全部开工建设;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建设棚圈975处、3.9万平方米,青贮窖1000处、3万立方米,牧草基地1万亩,“小三养”棚圈250处、500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种植牧草5000亩,其余正在抢墒播种。四是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治。全旗草原鼠害发生面积250万亩,其中鼢鼠害发生面积80万亩,防治50万亩;草原黄鼠鼠害发生面积170万亩, 防治60万亩;草原蝗虫发生面积200万亩,防治106万亩,灭效达9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