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陈菲)为了加强对农药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我国拟对现行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取消准入门槛偏低的农药临时登记。
二是加强农药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农药出厂销售检验记录制度。
三是规范农药经营。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四是强化农药安全使用监管。要求农业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要求农药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标注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施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五是落实农药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农业部门对已登记的农药组织监测,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依法宣布禁用或者限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