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针对蔬菜价格异常波动问题,我省将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省物价局7月20号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针对蔬菜价格异常波动问题,我省将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要求,我省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用水、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执行工业用热、用水价格,用气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大型农贸市场和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混装鲜活农产品、混装范围以外其他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以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此外,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强市场收费管理,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完善菜农利益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