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和社会投入累计达到40.5亿元,38个项目旗县农牧民受益
本报讯 记者李继学 史生荣 通讯员赵大军 池洋漾报道 内蒙古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3年来,财政和社会投入累计达到40.5亿元,覆盖38个旗县,初步形成东部玉米、中部马铃薯、西部农区和草原肉羊三大优势产业带,项目区基础建设发生根本性变化,农牧民收入增加。据统计,2010年所有已建成项目区,玉米、马铃薯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00万亩,基本上改变了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肉羊年出栏量达到189.71万只,可为农牧民增收2.5亿元。
中央财政2008年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内蒙古利用这项资金,并整合和带动其他支农资金,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和肉羊产业发展。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内蒙古全区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现场会上了解到,项目实施3年来,中央财政对内蒙古下达资金7亿元,实现了中央财政每投入1元钱,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投入4.79元的效果。
3年来,内蒙古成为全国优势主导产业带最集中、跨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受益面积最大的省区之一,真正实现了中央财政提出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明显改善和农民明显增收”的目标。据统计,2010年所有已建成项目区,玉米总面积108万亩,亩产711公斤,比全区玉米平均亩产高出251公斤,增产35%;马铃薯总面积92万亩,亩产2304公斤,比全区马铃薯平均亩产高出1280公斤,农民人均增收860元;肉羊年出栏量达到189.71万只,每只羊可增收100-150元,农牧民人均增收450元以上,同时肉羊产业生产标准化率提高25%,规模化养殖率达到 50%,出栏率、良种化率大大提高。
在中央财政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绩效考评中,内蒙古连续3年名列前茅,特别是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被评为全国优秀省区之一,已累计获得奖励资金3.75亿元。
在现场会上,内蒙古财政厅厅长常军政将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四点:
一是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各级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对保证项目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综合施策、重点推进。自治区根据各地农牧业区域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产业基础好、增产潜力大、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玉米、马铃薯、肉羊作为优势主导产业。各项目旗县促进玉米、马铃薯规模化生产,发挥区域优势和高效作物优势;积极培育、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巴美肉羊、苏尼特羊等优良品种,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收到明显成效。
三是必须转变财政支农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旗县多方探索财政支持的有效方式,注重从各自的县情、旗情出发,自主创新,用足政策,用活资金,注重激励和引导。自治区财政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调动基层政府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同时,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将盟市、旗县上一年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鼓励项目旗县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四是必须不断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支持环节上,以“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能考核”为标准,选择一两个关键环节支持,切实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在项目管理机制上,自治区将项目立项审批权完全赋予地方,以利于地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自主确定立项产业、支持额度、支持环节、支持区域和具体项目。在项目管护机制上,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特别是加强对已建工程所形成资产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记者了解到,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财政将进一步落实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创新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资金使用机制和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严格执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加强考评结果的应用,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强化支农政策统筹和协调,重点支持与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配套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统筹和整合相关支农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