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自律性检测机构,配备了必要的检测设施和设备,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
二是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市场、销售企业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农产品销售市场、销售企业建立农产品入市登记、质量查验、购销台帐、产品检测、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清退等制度,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