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断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监管,狠抓落实,把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推上新台阶,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强化活禽检疫工作。2011年6月10日,在高崎家禽批发市场邀请活禽批发商召开活禽检疫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禽流感防控文件精神,部署家禽检疫、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监测和疫病监控等工作,要求活禽批发商积极配合支持活禽检疫和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二是强化屠宰检疫工作。6月15日,在海沧亿香肉联厂召开生猪批发商经营者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领导讲话精神,严禁生猪违禁药物添加,一经发现立即溯源,并将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会议要求生猪批发商经营者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合法经营。三是强化入厦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6月17日,邀请市工商部门共同召开动物产品(冻品)批发商经营者会议,进一步宣传学习《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动物产品检疫报验工作的规定,部署进一步做好动物产品检疫报验工作,严格入厦动物产品(冻品)监管。配合工商部门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承诺制度和完善购货台帐制度。开办单位或经营户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收集记录进货渠道、数量、日期、养殖场所在村场详细地址等,做好索证索票制,每批次货要建立购货台帐便于管理。
二、强化监督抽检。依据《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农林[2011]102号)精神,组织多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厦门市养殖场、屠宰场开展监督抽检,今年以来已经分别监督抽检盐酸克仑特罗及莱克多巴胺各3608份,切实保障了厦门市场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下一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监管对象的反馈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增进工作效率,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