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快山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步伐,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山阳县结合全县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五条措施,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落实相关规定,制定政策措施。目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等政策都已颁布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示范社建设活动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切实落实资金、用地、用电、绿色通道、科技以及人才支持等相关政策措施,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健康发展。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获得县级以上示范社给予1-2万元的奖励,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要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标准化、生猪养殖、农村实用人才和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优先委托有条件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引导、鼓励和支持示范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大力培育发展一批产业优势明显、产品特色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支持示范社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帮助示范合作社在城市开拓市场、建立连锁店和直销点,使产品能直接进入大型超市。
三是强化技术培训,提高经营水平。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体系,不断加大对以理事长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财能手、以经营干部为主的县镇基层业务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对合作事业充满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不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健全各项制度,促进规范发展。要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认证、统一商标、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增强市场竞争力。要以制定章程和建立成员帐户为重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促进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示范合作社基本信息、经营管理状况的了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落实专人从事示范合作社信息采集与管理,加强对示范社经营业绩的跟踪和监测。县农业局要负责搞好对示范社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完善制度,搞好标准化建设。要经常监督检查对合作社各项政策支持的落实情况,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求,为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