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巴彦淖尔市征占用和临时使用草原现象日益增加的形势,巴彦淖尔市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农业部出台的《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征占用和临时使用草原的有关手续,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杜绝未经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先施工后补办手续;进一步加强征占用和临时使用草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非法征占用草原案件5起,涉及面积415.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