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圆满结束,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摩托车下乡优惠政策仍按原政策正常实施,实施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截至2011年2月28日,海拉尔区汽车下乡销售总额达2091万余元,补贴车辆481辆,财政发放补贴资金190万余元。 汽车下乡补贴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对补贴程序严格监管,对发放进度严格把关,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