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酒泉市动物防疫工作坚持“防重于治、突出重点、因病设防、科学免疫、综合防治”的原则,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全力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六项行动”,扎实推进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有效地控制了各类动物疫病的发生。
1、实施春季集中免疫行动。酒泉市各级防疫部门严格按照201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把基础免疫工作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防疫,统一组织、责任到人,统一标准、确保密度,统一程序、确保质量的“四统一”措施,认真组织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员,组成免疫专业队伍,分片包干,深入村组,全面扎实地展开了畜禽集中免疫工作。上半年全市共调配各类重大动物疫病疫苗1237万毫升(头、羽份),免疫各类动物902.63万头只(次)。
2、实施月免疫补针行动。为确保畜禽免疫密度,酒泉市采取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和落实了动物月补免日制度,将每月15-21日确定为全市集中补针日,加强了对补栏畜禽、新生仔畜、集中免疫时不宜接种疫苗的畜禽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的补免工作。上半年全市补免牛0.15万头、羊2.5万只、猪0.18万头、鸡31.2万只。
3、实施规模养殖场(户)防疫监督行动。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工作是酒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规模养殖场(户)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市、县、乡动物疫控机构实行技术人员包场责任制,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指导各类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免疫档案、用药台账、消毒和诊疗记录。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督查力度,市上每季度巡查一次,县市每月督查一次,乡上结合工作实际随时进行督查。通过防疫监督,确保了规模养殖场(户)按照农业部免疫方案的要求进行免疫,确保了规模养殖场(户)免疫密度达到100%。
4、实施免疫抗体检测行动。为确保防疫质量,酒泉市推行了动物免疫抗体检测评价机制,把免疫抗体合格率作为评价动物免疫质量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促进了畜禽免疫质量的提高。春防结束后,全市随机采集牛血清569份、羊血清649份、猪血清578份、鸡血清701份,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88.9%,达到了国家规定的70%以上的标准。
5、实施人畜共患病净化行动。结合酒泉市人畜共患病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人畜共患病的免疫、检疫净化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注射炭疽苗1.01万头只,狂犬病苗0.91万只;共检疫奶牛布病、结核病各4105头,均未检出阳性病畜。
6、实施寄生虫驱治行动。全市以动物胃肠道寄生虫驱治为重点,强化兽药管理,规范驱虫程序,通过新医、新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提高了酒泉市动物寄生虫病防治效果。上半年,全市共驱治动物寄生虫567.84万头(只),其中羊驱虫366.65万只,牛驱虫4.78万头,猪驱虫12.04万头,鸡驱虫176.62万只,其它驱虫7.75万头(只),有效控制了畜禽寄生虫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