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促进依法治农,确保湘潭市农业执法为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驾护航,同时推动湘潭农业执法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近日,湘潭市农业局出台了2011年度农业行政执法目标考核细则,并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对所辖五个县(市)区农业(林)局在加强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农业法制监督等方面的情况将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
考核内容设4大项27小项,量化分值共150分,除加强平时工作的考核督查外,对今年省厅和市政府法制部门部署的一些具体任务,如组织参加省、市有关法制业务培训、执法换证、农业法律知识竞赛、典型案例交流、积极拓展农业执法领域等方面的工作均实行了量化考核,增强了可操作性,将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营造农业执法部门比、学、赶、超的热潮。
考核细则还规定了一些加分和扣分的项目,对于业绩突出,在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产生重要影响、积累重要经验的,将酌情加分。同时,对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因程序不当或处罚不公引起农业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湘潭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展现湘潭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创先争优活动的风采,提升湘潭市依法治农的实效,对湘潭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也将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