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把查处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作为草原执法工作的重点。通过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督查和查处力度等有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级政府把非法开垦草原的查处和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辖区内的禁止开垦草原的实施意见,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草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突出宣传草原保护建设的成绩和经验,对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在新闻媒体中曝光,为草原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禁垦督查、执法和处罚力度。各旗县、镇(苏木)草原监理局和草原监理站采取包片责任制度,监理人员对所管辖区进行排查,对开垦草原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于处罚后未限期恢复植被的行为定期回查,并督促恢复植被。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非法开垦草原案件28起,涉及非法开垦草原面积853.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