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甘肃省临夏州:转变作风 深入基层 破解难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8880
内容摘要:甘肃省临夏州:转变作风 深入基层 破解难题

  为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谋划和推动难题破解工作,做到难题破解过程中责任落实、目标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局党组开展“破解难题年”活动的要求,由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开颜、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从6月1日开始,深入八县(市)对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情况和土地流转暨设施蔬菜、阳光工程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这是州农业局自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破解难题年活动和开展规范化机关以来,紧密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 “破解难题年”活动的又一举措,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打下了基础。

  在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每到一县,采用召开座谈汇报会,询问了解的方式方法,认真听取了各县(市)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情况和全州土地流转暨设施蔬菜的工作汇报,并查看阳光工程工作台账,然后,深入实地详细的了解每个县的设施蔬菜、土地流转、合作社和有些县(市)的脱毒马铃薯基地育种及农业各项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临夏市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区、临夏县先锋乡设施蔬菜基地、临夏县先锋乡土地流转基地、永靖县良种场马铃薯脱毒原原种育苗基地、永靖县太极镇三马太生态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广河县土地流转的曾家村、古城村、曾家村的温棚设施蔬菜、广河县西坪村58亩网棚原原种脱毒马铃薯基地、东乡县东塬乡乡政府政务大厅、东乡县河滩胡王村沼气池建设及临夏市盛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临夏市绿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临夏市和谐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临夏县新集联农大葱农民专业合作社、临夏县凌丰无公害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永靖县万佛脱毒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永靖县宝德百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永靖县三马太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河县王家牛羊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河县香月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东乡县东塬乡农机专业合作社、东乡县供销社河滩树林花椒等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与合作社负责人、成员详细交谈了解了合作社的服务内容、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经营效益等情况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

  通过面对面与县农业局的领导、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座谈及时地了解情况,认为,一是近年来,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农业干部职工扎实苦干,工作措施得力,立足资源、发挥优势,克难攻坚、创新突破,“三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转型,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特色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民增收步伐明显加快,农村面貌变化喜人,一批批农业新亮点得到培育发展,如:旱作农业、脱毒种薯基地建设等。

  二是各县(市)不管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还是土地流转暨设施蔬菜等工作都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改革创新的方向,也符合当前形势,有利于农业工作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同时,调研组根据对各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和全州土地流转暨设施蔬菜调研调查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流转暨设施蔬菜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工作力度,使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二是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步伐。三是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天天抓的工作局面,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常抓不懈。五是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全面提升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六是各县市要不断落实推广农业新技术,因地制宜抓好农业园区工作,充分依托各方资源和投资,合力推进园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七是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仲裁)机构建设,设立工作班子,充实工作人员,制订土地承包流转登记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甘肃省临夏州:转变作风 深入基层 破解难题”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701/1003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合作社 农民 专业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