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将扶贫开发和实施“两个规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扶贫部门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具体落实到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培训、社会扶贫等四项重点扶贫工作之中,在消除城乡妇女贫困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健全帮扶机制,认真制定落实贫困妇女扶持政策。制定优先扶贫政策:每年度在制定雨露计划扶贫政策文件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贫困党员户以及因灾返贫户参加雨露计划培训,不断增强其身我发展能力;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在全市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在制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政策中,明确规定“对计划生育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和单亲特困母亲等特殊贫困群体要优先予以扶持”(鄂州办发[2008]4号文件)。
二、强化帮扶措施,着力改善贫困妇女生产生活条件。在各类扶贫项目安排上,要求各区及重点乡镇扶贫办要把贫困妇女作为优先受益对象纳入其中,做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覆盖到贫困妇女,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帮助贫困妇女不断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进一步缓解贫困妇女存在的“住房难、生活难、发展难、就医上学难”的状况。在发展生产上以提高能力、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引导和帮助贫困妇女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加工业项目,通过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据不完全统计,鄂州市第二轮实施整村推进的30个重点村,几年来共扶持了174户贫困妇女发展胡柚、葛根种植,牲猪、山鸡养殖等,极大地拓宽了贫困妇女的增收渠道,增加了经济收入。如涂家垴镇熊易村扶持贫困妇女刘圣桂开发葛根基地100亩,仅葛根种植一项今年她家就能增加收入15万元。
三、开展雨露培训,全面提高农村贫困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雨露计划是一项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的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脱贫工程,是直接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和外出务工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妇女从这项惠民政策中直接受益,鄂州市扶贫办将贫困妇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等作为重点对象,不断加大雨露计划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参加雨露计划培训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再通过就业增收,帮助家庭早日摆脱贫困。截至2010年底,鄂州市参加雨露计划培训的2996名贫困劳动力中,有1889名贫困妇女,占培训总数的63%,落实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万元。从转移培训就业情况看,培训专业主要是电氧焊、计算机、数控、服装缝纫等,就业地点主要在武汉、黄石、鄂州、苏州等地,就业学员月平均工资收入在600―2000元之间,基本实现了“培训一人、脱贫一家、转移一批、带动一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