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食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销售,严禁使用过期霉变原料加工食品。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对集贸市场、超市、菜市场、农村小商店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三是加大鲜肉市场的检查力度,对鲜肉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确保上市鲜肉必须检疫,严防死猪肉、病猪肉流入市场。四是加大对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达不到卫生质量安全条件的经营门店坚决依法取缔。五是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及处理工作,确保全县市场秩序和城乡群众的消费安全。止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6户,经营门店120户,取缔关闭无证经营门店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