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确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及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期间不发生兽医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农业部有关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的规定,5月26日,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了针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由自治区兽医局牵头,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拉萨市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就拉萨市辖区内涉及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情况,重点对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教学科研单位,兽医生物制品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针对科研单位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存放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涉及易制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化学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取用。
针对具有兽医微生物菌(毒)种的生产企业,检查组仔细查询了菌(毒)种的保存、领用、生产、消毒以及生物安全防范等环节,并就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生产安全制度建设、生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以及节假日加强生物安全保卫等情况,对企业提出了要求。
针对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就采毒取样、接样、检验、净化、以及相关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实验室药品的存放、试验过程中人身安全防护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为确保兽医生物安全,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好生物安全职责,自治区兽医局陈先国副局长代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续签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