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领导干部包村增收活动,到“十二五”期末
本报6月21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干部下乡住村活动深入开展,有效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以更加扎实有效的行动,帮助贫困乡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
此次活动的范围对象是,省级四套班子领导、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92个省直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在57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左右的贫困村选择包扶对象,每人包扶1个行政建制的贫困村。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各自区域内选择包扶贫困村。没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扶本地区最困难的村或收入水平低的村。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包扶村庄实际,坚持“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重点帮助包扶贫困村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开发优势产业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等,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包扶村开拓生产增收门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包村增收活动档案,如实记录包村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农民增收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按照对全省干部下乡住村活动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村增收活动实行分级考核。对帮扶农民增收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敦促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