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州市出现严重干旱等自然灾情,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经积极争取,省财政紧急下拨宿州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70万元,日前,该项资金已拨入各县区财政局专户。
据了解,省财政下拨宿州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70万元,其中农业救灾资金670万元,用于补助农民购买种子、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渔业救灾资金200万元,用于补助渔民购买种苗、药物、消毒剂、柴油、修复因旱受损严重的养殖供体排水设施和渔民渔船等。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由县(区)政府同意组织实施,农业(渔业)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补助方式可以实行物化补贴或打卡到户。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协调配合,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并将政策落实情况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