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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宁南县种子执法年“四主题”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3  浏览次数:8696
内容摘要:四川凉山宁南县种子执法年“四主题”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农作物种子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是四川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的第二年,为净化种子市场,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种,农业局加大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在全县种子经营户中开展了以强素质、树形象、守法规、讲诚信为主题的种子执法年专项活动。

  1、强素质:对农资经营户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种子经营户对品种特性、使用方法、适用范围要做到应知应会,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树形象:要求种子经营户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店面整洁,服务热情。商品存放分门别类,种子、农药不与其它百货混堆,更不能与食品同放,如果造成危害社会安全的严重事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守法规:遵守种子经营相关法律条例,经营品种必须在农业局登记备案,做到手续完备,证照齐全,从正规渠道进种,种子的标牌、标识、生产日期、产品简介、适宜区域、使用说明都必须完整,要建立经营台帐,进销渠道都应登记清楚。绝不能经营停用作物品种和未经登记备案品种。不制假售假,不超范围经营,不异地经营。劣质、过期及霉变种子应及时处理,不能让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

  4、讲诚信:种子经营户必须出具农资经营承诺书,不短斤少两,不哄抬物价,不以次充好。经营人员对消费者提出的与种子使用有关的问题,要尽可能如实解答。不能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为了保证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了种子市场监管力度,除在大春良种销售旺季对全县15个主要农资市场进行了二次专项检查外,还结合日常监管大力开展市场整顿和农资打假宣传,取得了良好实效,市场销售的种子质量基本达到国家要求,今年我县大春良种销售已顺利结束,无一例种子质量事故发生。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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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种子 农资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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