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口镇积极争取国家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加大灾后基本农田恢复建设力度,大力推行阳光政策、实行村民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做到专款专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等五项措施,有效促进工程顺利进展,在东佛、上河、丁塬三村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40亩。
一是实行阳光政策。进行项目立项、项目招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土地使用都由村民按照国家政策和村民意愿制定了一系列阳关政策。
二是实施村民监督。从制定制度、项目招标、工程管理、土地使用,实行村民共议,公开招标、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惠民政策。
三是严把质量。在工程建设中实行监理制度,做到“谁负责、谁签字”。7.5万方活土建成的440亩基本农田中,高4米、长854米的河堤,新建的18条生产路,埋设直径0.8米、长100米的管道,建成的25个机电井,修建的1500亩引水渠道等,都建立质量监督永久日志档案,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公示、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工程建成的路、渠、堤、坝、管道、水源等与生产使用的组、农户签订管理使用目标责任书,以保证正常运转,发挥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