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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农业厅厅长祝金水答记者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6  浏览次数:8783
内容摘要: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农业厅厅长祝金水答记者问


  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请问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究竟如何?

  祝金水: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身体健康,人人关心。人们看到形形色色的信息,不知吃什么好。这种担忧是可以理解的。

  总体上看,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在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从国家和省抽检情况看,2010年我省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8.5%,其中畜禽产品、水产品合格率都达到100%。2011年第一季度抽检,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2%,其中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5.0%、100%、100%、100%、95.0%。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国一直名列前茅。去年我省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合格率都在100%,上海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分别给我省发来感谢信。

  记者:刚才您说我省农产品质量是安全的,是从抽检的结果讲的。农产品监管采取抽检的方式,那么为什么不逐一检测?

  祝金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方式是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通行做法。由于农产品的种类太多、数量巨大,针对每个农产品、每处农产品全部逐一检测,没有哪个国家能承担起、能做得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我省抽检的力度不断加大,抽检品种、抽检范围逐步扩大,现在覆盖到所有鲜活农产品,去年我省抽检样本达到5000多个,抽检结果与国家抽检的情况基本是一致的。

  记者:刚才祝厅长讲到抽检工作,那么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祝金水:的确,每次抽检或多或少会发现一些问题。我们的态度是,一律从严处理,绝不手软。一是对发现的问题,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对问题农产品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置,该销毁的销毁,该处罚的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对生产和销售有害农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者,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不仅使其身败名裂,而且要使其倾家荡产。三是加强问题的整改,扩大产地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努力做到不让问题农产品进入市场。

  记者:据悉国家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

  祝金水:这次“瘦肉精”事件,尽管不是发生在我省,但是其中暴露出监管失职的问题给我们以警示。农业部会同中央八个部委,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省政府已经做出部署,制定了具体整治方案。农业厅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将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责任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养殖经营行为,确保不出现“瘦肉精”猪肉流入市场。对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和饲料,一律销毁,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强检验检测工作,技术人员必须现场取样,不能走过场,坚决杜绝“隔山开证”的行为,凡是发现“瘦肉精”等违禁物超标的动物及产品,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我相信,只要各个环节切实负起责任、工作抓到位,“瘦肉精”问题完全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为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农业部门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祝金水: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大如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委书记李鸿忠亲自视察了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作了重要讲话;省长王国生专门检查了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了重要指示。农业厅一定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标本兼治,检打联动,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努力打造安全“米袋子”、放心“菜篮子”,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米”、“放心肉”、“放心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监管控源头。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和打禁(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活动,加大抽查、督查力度,对有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

  二是抓标准打基础。重点是大力组织开展无公害化标准生产。抓好12个省级和100个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绿色食品。

  三是抓体系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实现省市县全覆盖。抓好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普查,对生产基地和经销市场的监测频次增加到4次,监测品种增加到40个,样品数量扩大到4500个,监测项目增加到50多个。

  四是抓追溯保安全。落实以标准化生产记录、产品自检(包括委托检验)和包装标识为门槛的产地准出制度。对市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内所有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对县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内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五是抓制度建机制。省、市、县、乡政府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责任主体)签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所网罗农户、社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实行“检打联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及时、有效应对。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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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 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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