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衡南县在全县27个乡镇(办事处)全面推行了水稻保险工作。该政策的实施,对于帮助广大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防止农民“因灾返贫,因灾致贫”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县水稻投保面积达50万亩以上,仅该县鸡笼一镇就有3万亩水稻投保。
该县开展水稻保险工作,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水稻保险每季每亩保险金额为:苗期180元、分蘖拔节期为240元、成熟期为280元,费率为6%,即每亩保费16.8元。水稻保险保费按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保费25%承担,即农户每亩自缴保费4.2元。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分段保额赔付,当实际损失率在30%(含30%)至70%时,按分段保额和实际损失比例计算赠偿。当实际损失率在70%(含70%)以上时,按分段保额全额赔偿,对损失在30%以下的不赔偿。多次受灾,累计赔偿金额达赔偿限额时保险责任终止,即水稻每季每亩最高累计赔偿限额为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