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畜牧兽医局下发的《关于应对旱涝急转进一步做好畜牧业抗灾保发展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应城市畜牧兽医局针对当地气象部门预报,6月13-15日,还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该局召开紧急会议,迅速动员,部署防灾抗灾工作。
一、加强灾情监测预警。根据气象部门监测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该局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发生动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分析,及时发布畜牧业预警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提早做好排查工作,增强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畜牧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了完善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使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
三、科学指导灾后生产。结合实际,建立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灾害情况,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抗灾救灾措施,加强灾后生产指导服务,切实把灾情对畜牧业生产的危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各级畜牧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发生情况,主动上门核定灾情,及时向上级畜牧部门报送灾情信息报告。灾情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情况、灾害给畜牧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等。
五、积极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灾情发生后,畜牧兽医部门积极主动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能繁母猪的定损、理赔工作,及时将保险公司的赔付资金发放到受灾农户的手中,切实保护养殖者利益,帮助给养殖户树立恢复生产的信心,切实保护养殖者的利益,将党的这一“惠民工程”深入人心。
六、增强部门协同抗灾减灾能力。各级畜牧部门立足当前汛期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重心,加强与各级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提高畜牧业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
七、做好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应城市畜牧兽医站做好生物疫苗、消毒药品、防疫器械、防护用品等防灾减灾应急物资贮备,同时加强汛期动物疫病流行控制的病学监测、病死畜禽等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