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山西省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安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活动,力争2011年底,全省乡村监管体系建设达到基本标准,完成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旨在进一步健全全省乡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增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共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出台活动方案,为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作出全面部署。第二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全省各乡村按照“五落实”要求,建设完善安全乡村监管体系。第二阶段,各市按照《山西省安全乡村评定管理办法》,开展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达标验收。第三步是全面创建安全乡村阶段。到2015年底,全省乡村基本建成安全乡村;“十二五”期间,全省5%以上乡镇(街道)建设成为国家级安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