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自治区将累计投入9.75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记者6月1日从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布置会议上了解到,新疆今年成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试点省区。2011 年~2013年,国家和自治区将累计投入9.75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其中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6.5亿元,地方配套3.25亿元。
据悉,整个示范工程将围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建设目标,使自治区连片整治示范村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经专项整治,示范村庄将实现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0%以上;村庄整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理,处理率达到60%以上;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等预期目标。
示范项目将结合“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对口援疆、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一次计划、三年实施”的原则,在乌鲁木齐、昌吉州、巴州、哈密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阿克苏、喀什、和田等生态环境脆弱和人口稠密地区,伊犁、阿勒泰、塔城等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以城镇周边、村庄相对集中、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为重点,开展集中连片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受到全疆农牧民欢迎的惠民工程,对促进新疆农村环保工作,引导各级政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自治区环保厅已制定了示范项目申报、审查、实施方案上报、目标责任书签订等环节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