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丰台区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前5个月,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02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48元,增长9.04%。其中:工资性收入小幅增长,完全依赖外出收入拉动。工资性收入人均6787元,增长4.87%,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75.2%,依然是现金收入构成主体。工资性收入中,外出从业得到收入成为拉动其增长的支撑点。人均达到1125元,比上年增加773元,增长2.2倍。丰台区部分乡村鼓励村民外出就业并给予相应奖励是外出就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有力因素。
前5个月丰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548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7元,增长9.09%。其中:丰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012元,同比增长7.77%,恩格尔系数为36.7%。
除此之外非食品消费支出“五升二降”。前5个月,人均衣着支出6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6%;人均居住支出6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29%;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4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6%;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4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46%;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人均支出2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4%;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47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94%;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48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