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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项目进展顺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0  浏览次数:8733
内容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项目进展顺利

  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环〔2011〕99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新农计〔2011〕146号)精神,为确保2011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项目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自治区农业厅农村环境保护和能源发展处、农村能源工作站抽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由3名处级干部带队,组成三个督查工作组于5月9日开始,历时近1个月对全区2011年9个重点地州的47个县(市)116个乡(镇)128个村的农村沼气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011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项目新建农村户用沼气8万户,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7处,农村沼气村级服务网点1200处。新增沼气供气户8.8万户,新增沼气技术服务能力24万户。据各地统计截至6月3日,全区已完成沼气灶具和服务网点设备采购工作,新建沼气池14716座,完成建设任务的18.4%,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4处,任务完成率14%;新建乡村服务网点534处,任务完成率44.5%;大中型沼气工程有4处完成了施工招投标工作,土建已陆续开工,有3处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预计6月中旬土建全面开工。其中:户用沼气和田地区新建6550座,任务完成率41%;阿克苏地区新建1416座,任务完成率25.75%;吐鲁番地区新建500座,任务完成率25%;喀什地区新建3100座,任务完成率17.2%;伊犁州新建1357座,任务完成率9.6%;昌吉州新建1011座,任务完成率8.4%;塔城地区新建452座,任务完成率6.4%;克州新建330座,任务完成率6%。

  ――效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春秋季大换料106893户,沼渣沼液综合利用面积92.8万亩,各地将春秋季大换料工作与春耕生产、设施农业相结合,其中,蔬菜15万亩,果树46万亩,大田作物31.8万亩,沼气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超额完成任务。

  ――宣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农牧民沼气安全使用技术培训57530人,任务完成率72%;完成专题宣传报道41次,任务完成率85.4%;发表报刊简讯33篇,任务完成率82.5%;制作宣传墙、报219处,印刷宣传标语712条,召开现场观摩会27场,开展村队交流座谈会35次,发放宣传资料13.6万份,地州开展专项督查26次/96天,县(市)开展专项督查19次/128天, 各项任务完成率100%。

  各地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工作,将沼气项目建设列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1、各地党委、政府普遍加强了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民生建设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了沼气项目专项督导员,全面落实项目招投标制、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沼气安全生产资格准入制,总体情况较好。其中南疆三地州以及吐鲁番地区农民建池积极性高,超额完成当月计划任务。

  2、霍城县、新源县、尼勒克县、塔城市、乌苏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采取县(市)农村能源办监管建设质量,乡镇技术人员跟踪检查,农户签字的形式严把质量关,不产气、不点火,不予验收,建池质量较好。

  3、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兰干吾斯塘村、乌苏市九间楼乡詹家庄子村、霍城县芦草沟镇四工村、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江尔森村、巩留县东买里乡塔木村、特克斯县特克斯镇阿克塔斯牧业村以及和田县、皮山县、墨玉县、疏附县、喀什市、和阿克陶县、乌什县、拜城县、鄯善县全面推广示范村整村推进建设模式,规划科学,为后续的物业服务提供了良好前提条件。

  4、 乌什县将沼渣沼液综合利用作为实施“重点民生实事工程”重要抓手,投入了24辆沼气抽渣车集中大换料,在优势农作物产区田间地头修建了300个20 m3沼渣沼液贮存池,不同生育期在小麦、棉花、果树、菌草上开展沼液沼渣肥效试验,示范面积达到3万亩,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伊宁县、特克斯县农村能源办统一制作了沼气使用技术宣传挂历、宣传册、宣传纸杯、宣传围裙、宣传信笺以及安全警示牌等,逐一发放给沼气户,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此外伊宁县沼气物业服务中心与县能源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实行分片承包服务管理机制,统筹项目建设和物业服务,运行效果良好。

  近期工作重点:1、坚持督导检查。将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分阶段派工作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地州要对照工作任务目标加大检查次数和力度,做到检查工作不松懈。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

  2、坚持动态报告。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及时统计上报农村沼气建设与管理动态统计表和工作动态,根据报表对各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反映问题,及时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3、坚持质量安全第一。各项目县(市)要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建池规格、建材质量、施工程序、隐蔽工程等加强监管,严把验收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4、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计划,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的广度,充分利用生态家园网、新疆农业信息网、新疆农业信息等专业网站专刊加大宣传深度。使用通俗易懂,农户一看就懂的宣传标语、板报和彩图壁画,宣传沼气重要意义、安全使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户安全使用沼气的能力和建设沼气的积极性。

  5、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县(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 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建[2007]434)精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各地各项目县(市)要积极争取财政落实沼气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沼气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6、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农村沼气综合服务能力。尽快充实各级能源机构,要增加人员编制,配备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尽快培训培育农民沼气物业服务人员,充实到服务网点,科学制定农村沼气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服务人员和农牧民的两个积极性,确保农村沼气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一个,确保沼气民生实事工程为民造福。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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