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减少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扎实开展 “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有效地预防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西峰区农经局按照省市“三资”规范管理要求,健全了有关管理制度,全面强化了“三资”监管工作的机制。指导乡镇农经站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造成农村不稳定、集体经济受损的村、组干部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出现以下情况的要重点追究其责任:一是未按议事制度规定决定的重大事项,造成村民上访;二是违规发包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集体经济重大损失;三是不按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建设项目招标,造成群众上访以及处置建设工程,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五是私设小金库、帐外有帐的;六是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造成群众上访的。
通过规范管理工作,有效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