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直接负责,对所包案件的调查、谈话、处理、结案、审核和上报严格把关。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以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听取各个层次的工作汇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变单一处理为综合处理。同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求做到信息排查、方法措施、问题处理、三调联动“四个到位”;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把各项惠农政策资金发放纳入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一站式”服务;从加强镇村干部管理入手,全面规范镇村干部的从政行为。不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离任村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村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目前,全县清理核销不符合规定的农村低保98户278人;集中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94起,成功调处247起,成功率达到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