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静宁县以“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促进全县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使民族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快发展。
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近年来,静宁县千方百计争取项目,筹措资金,求实发展,加快了全县少数民族群众的脱贫致富步伐。先后帮助司桥峡山社和曹务下店子社两个少数民族社机修梯田980亩,户均6亩多,退耕还林150亩,拓宽硬化乡村道路3条21公里,建成水窖26眼,扩大灌溉面积260亩,增打大口井1眼,铺设自来水管道2000米,驾通电话线路,使两社40多户农民通上了电话。协调解决资金20多万元,为城关站院巷回汉居民铺设下水管道300多米。积极协调筹措资金95万元,新建维修了站院清真寺、曹务清真寺和峡山清真寺,使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活动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该县考虑到少数民族喜商善贾的特长,积极引导少数民族走以清真烧鸡、大饼加工和餐饮经营为主,一户多业、多种经营的路子,并通过多渠道招商引资,使大红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成功落户静宁,给少数民族待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使全县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据悉,静宁作为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242户1216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0.26%。2010年底全县少数民族人均纯收入2876元,比“十一五”初净增1005元,增长53.7%。有90%的户已全面实现脱贫,30%的户开始向小康迈进,70%的户翻修、新建了房屋,95%的户添置了电视机、VCD、家庭影院和电冰箱,近80%的户安装了电话,85%的户用上了手机、小灵通,购置了摩托车、农用车;电脑和轿车也逐渐进入部分回民家庭,少数民族的生活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