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泊新城委组织辖区各开发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负责人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团泊新城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及社会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新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新城开发建设顺利进行。县安监局、县建委、县消防大队负责同志分别就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提出要求。会议传达了国家、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听取了滨海公司、天房团泊公司、仁爱集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汇报,部分施工单位介绍了安全生产和保障农民工稳定的经验做法。
随着团泊新城开发建设的不断加快,新城开发面积已达20平方公里,几十个项目正在开工建设,涉及农民工1万多人。为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团泊新城委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排查,要求各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生产至上的理念,自觉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建立科学、完善、严格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个岗位、每名员工、每道工序按照规范操作,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责任链”,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每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注重理顺机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建立由各开发企业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领导组织,在安全稳定上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上下联动,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体制和良好的互动机制。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排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酒店、油库等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进行彻底的整改解决,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本着对企业、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格查处。对整改不到位的,对隐患长期存在、影响较大的要限期解决;对工作迟缓、前纠后犯、明纠暗犯,更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个别施工队要采取“清除”处理,取消其准入资格,为新城开发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