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渔船“三证合一”是将《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三种证书合为一本,大大简化办证流程和手续,方便渔民。农业部渔业局在2010年底召开的内陆渔船管理研讨会上,确定安徽等六省作为内陆“三证合一”试点省份。经过3个多月的积极筹备、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三证合一”证书(试行)样本。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安徽省渔政局、渔船检验局制定下发了试点工作方案。
要求试点单位要建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渔政、船检机构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内陆捕捞渔船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安徽省捕捞渔船“三证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第一批试点单位考虑到不同水域类型和地域分布,选择沿江、沿淮、皖南湖区的淮南市渔政处、安庆大观区渔政站、东至县水产局、黄山区水产局、宁国市渔政站和明光市水产局等6个市、县(区)为试点单位,设计捕捞渔船近3000艘。
方案确定,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调研摸底阶段。考察、收集、分析研究国内试点省份“三证合一”相关资料;摸清捕捞渔船证书管理情况,制定全省“三证合一”试点工作方案。二是证书、发放程序设计和印制阶段。组织渔政、船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研究起草“三证合一”证书样式、办证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统一组织印制。三是证书换发阶段。试点单位按照总体部署,开展捕捞渔船“三证合一”的新证换发工作。四验收评估阶段。对试点地区“三证合一”新证换发、运行效果、渔民反映等内容进行验收评估,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形成试点阶段性工作报告。
目前,新版《安徽省渔业船舶证书》(试行)已印制完毕,发放到位。试点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陆续开展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