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证用药安全,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省农牧厅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全面安排部署我省兽药GSP实施工作。
《 细则》规范了兽药经营活动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等,并明确了在全省实施兽药GSP的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及工作措施。同时,积极做好实施兽药GSP过渡阶段动员准备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兽药监管人员领会兽药GSP精神实质;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使兽药经营者全面了解兽药GSP的内容和要求,并引导条件较好的经销企业(户)率先实施兽药GSP,做到领导组织、方案措施、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