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完成及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基本农田划定也将随之调整和完善。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农业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逐级分解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做好基本农田落实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确保至 2020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35万亩。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耕地保护处有关负责人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也称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不得随意改变区位。据统计,全省现有基本农田面积943万亩。
我省按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启动了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据了解,省政府已向各市县分解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通知要求各市县及时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分解落实保护指标。并对各乡镇(农、林场)、村委会的耕地保有面积、质量等级进行分析,逐级分解落实,建立完善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确保本市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总额大于或等于省政府下达的指标。
省国土、农业部门还明确要求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总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有条件的市县应多划基本农田。另外,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单片基本农田保护片块面积一般不能小于15亩(中部市县除外);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现象。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
据了解,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纳入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的重点内容,报备成果复核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