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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订单农业合同帮农 “江南春”有机米高达25元/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25  浏览次数:8832
内容摘要:江南春米业原是金坛市农业局的下属单位,2008年改制,由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爱娟通过拍卖购得,由于单爱娟本人以前从未涉足该行业,对金坛稻米市场不了解,加上稻米收购得不到保障,导致江南春米业改制后经营就陷入困境,步履维艰,单爱娟本人也对企业的前景

  在金坛工商局的指导下,日前,金坛市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与农户签订了种植水稻协议4000份,农户纷纷表态:“有工商部门介入、企业老总承诺,我们放心。”

  金坛市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科技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加大合同帮农力度,工商部门在该企业建立了合同指导站。今年3月,江南春米业召开了农户订单动员会。工商部门在现场就依法签订农业订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宣传辅导,并解答农户提出的订单条款中一些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农户们也反映踊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签订农户种植水稻协议4000份,种植面积达20000余亩,现在仍有部分农户争抢订单。

  看着如今的红火,谁会想到这家企业也曾一度陷入困境?

  江南春米业原是金坛市农业局的下属单位,2008年改制,由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爱娟通过拍卖购得,由于单爱娟本人以前从未涉足该行业,对金坛稻米市场不了解,加上稻米收购得不到保障,导致江南春米业改制后经营就陷入困境,步履维艰,单爱娟本人也对企业的前景充满了悲观情绪。

  工商部门了解到企业的困境后,积极与企业联系,安排专人上门调查情况。通过调研,工商部门认为,要有效解决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矛盾,必须从合同入手,引导企业走“企业+农户+订单”的发展模式,一是在农业订单方面进行规范。帮助制定并监督企业与农户签订《金坛市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水稻种植合同》和《金坛市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稻谷收购合同》格式合同文本。二是指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提升信用管理水平,使企业顺利获得市AAA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三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瓶颈”,主动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联系,通过以该企业动产抵押的形式帮助企业获得了1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资金难题。

  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如今,江南春米业获江苏省著名商标,成立了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获得全国首批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米业20强、常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苏”牌大米被评为钓鱼台国宾馆宴会特供米,去年销售额已突破1亿元,最普通大米可卖到5元/斤,最高的有机米高达25元/斤,江南春米业不仅造富了一批农民,而且使“苏”牌大米越来越火。

  指导推进订单农业,仅仅是我市工商部门合同帮农的一个缩影。至今,各级工商部门已建立47个农业合同指导站,他们找准了合同帮农工作切入点,通过指导、辅导各类市场主体签订各类农产品种植和收购合同、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解决融资难题、推进涉农企业信用建设、开展涉农合同纠纷调解,让农户吃上了“定心丸”。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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