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19日,州农业局与12县市农业畜牧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标志着从今年起,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签订制度正式建立。
据了解,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我州创新机制,在全州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签订制度。在州农业局与12县市农业畜牧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县农业局、畜牧局与乡镇以及所在辖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我州还将通过农产品产地准出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加快实施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产地准出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农产品产地、农产品采收、农产品生产主体“四个追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国家、省级抽检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和频率,对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镇和重点乡镇进行抽检,努力实现监测常态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执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