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在当代泽被后世——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新华社记者刘羊旸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我国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的标志性工程。目前,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已顺利完成,二期建设任务全面启动。国务院5月20日在京召开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程二期建设工作。
今后10年天保工程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是什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实施好天保工程二期有哪些具体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天保工程启动实施的背景情况。
贾治邦:1998年长江流域和松花江、嫩江流域特大洪灾后,党中央、国务院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果断决定在12个省区市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2000年在17个省区市正式启动天保工程。天保工程一期(2000-2010年)基本完成了各项任务,工程区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目前,天然林刚刚进入恢复发展阶段,保护成果需要巩固,森林质量亟待提升。为此,中央决定实施天保工程二期(2011-2020年)。
记者:天保工程二期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有哪些?
贾治邦:天保工程二期总投入2440.2亿元。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从一期定产的每年木材采伐量1094.1万立方米,分三年调减到402.5万立方米;管护森林面积17.32亿亩;建设公益林1.16亿亩;国有中幼林抚育2.63亿亩,培育后备资源4890万亩;继续对国有职工社会保险等给予补助。
到2020年,新增森林面积7800万亩、森林蓄积11亿立方米、碳汇4.16亿吨;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同时为林区提供就业岗位64.85万个,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
主要政策是:
——继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对国有林,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管护费每亩每年5元。对集体林,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的,由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亩每年10元。
——完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对符合现行就业政策的国有林业单位代管的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完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为鼓励推进改革,对将国有林业单位承担的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省(区、市),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继续实行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政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继续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安排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飞播造林每亩补助120元。
——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国有中幼林抚育每亩补助120元;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后备资源培育中的人工造林和森林改造培育每亩分别补助300元和200元。
记者:下一步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天保工程二期顺利实施?
贾治邦: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继续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省级人民政府对工程实施负全责,省级以下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工程建设的主要指标实现任期目标管理。
其次要科学编制地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程建设。认真执行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建设任务、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三要推进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