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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新农合出台新举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21  浏览次数:81214
内容摘要:参合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需要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诊病人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持户口簿),参合对象因外伤就医的,需提供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材料。

  晚报记者 车燕 报道 为进一步方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报销医药费,近日,宜宾市出台新举措:宜宾市15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住院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出院即可在医院领到补偿款。

  以前,宜宾市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要自己全额垫付,出院后需把资料交回当地乡镇卫生院,上报县合管中心审核,需要1个多月才能领到补偿款。

  开通即时结报后,补偿方式为: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补偿款给参合农民,再由参合农民户籍所在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与该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结算。

  参合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需要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诊病人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持户口簿),参合对象因外伤就医的,需提供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材料。

  开展即时结报的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明显场所公示服务承诺,新农合补偿规定,药品和医疗收费价格,参合农民住院、结算报销医药费用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医药费用补偿报销程序等。应开设新农合即时结报窗口,为住院参合农民提供医药费用结算和补偿报销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要适当降低参合患者预交金数额,严格入出院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要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监督。

  据了解,宜宾市15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宜宾市一医院、宜宾市二医院、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宜宾肿瘤医院、宜宾市康复医院、宜宾大房医院、宜宾达康医院、宜宾川南医院、宜宾华西医院、宜宾外妇专科医院、宜宾康骨医院、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天使五官医院、宜宾市工人医院、宜宾蜀南医院。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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