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5月18日专电(记者俞菀)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的上海市医改方案17日正式出台。根据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覆盖常住人口,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
本次上海市医改的《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增加为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上海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上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将覆盖上海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表示,上海医改方案更加注重惠民为本。“我们提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保、基本医疗、基本药物覆盖全体居民,尤其是郊区农民、外来从业人员、重病大病人员等困难群体将成为主要受益人群,就是希望通过制度设计和规范操作,让老百姓在便捷、方便就医的基础上,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据悉,上海市医改方案于2011年3月16日至22日在“中国上海”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来信578封、建议和意见805条。从建议和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障、医疗联合体、方便患者配药、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
上海市医改办对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尽可能吸收了市民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并再次书面征求了19个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两个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17日正式公布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