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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新农合采用新的补偿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21  浏览次数:81096
内容摘要:湖南省卫生厅介绍,今年,湖南省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乡级、县级、市级、省级不低于100元、300元、500元、700元。原则上,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控制在85%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70%,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60%。

  湖南省2011年新农合采用新的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障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可获得最高补偿金额大幅提升,封顶线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8万元。

 

  湖南省卫生厅介绍,今年,湖南省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乡级、县级、市级、省级不低于100元、300元、500元、700元。原则上,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控制在85%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70%,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60%。

 

  同时,湖南省将进一步扩大农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的范围,重点提高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等大病的新农合保障水平,其住院规定报销比例可提高至70%。

 

  湖南省卫生厅合管处处长王兵介绍,2011年湖南省全面推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即付即补”,全面实现省、市、县级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同时加快推行参合人员就医“一卡通”服务,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报销。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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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521/3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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