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深圳小肥羊称因标准过严致猪肉丸添加剂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20  浏览次数:81315
内容摘要:核心提示:深圳市场监管局抽检称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不合格,因其含有超标的复合磷酸盐。小肥羊公司称所生产的猪肉丸产品中的复合磷酸盐的添加量符合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过于严格与国家标准不符,公司已经申请广东省卫生厅修订企业标

  核心提示:深圳市场监管局抽检称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不合格,因其含有超标的“复合磷酸盐”。小肥羊公司称所生产的猪肉丸产品中的复合磷酸盐的添加量符合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过于严格与国家标准不符,公司已经申请广东省卫生厅修订企业标准。

  据《南方都市报》人民网报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今年第九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由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含有超标的“复合磷酸盐”。

  >>抽检

  小肥羊产品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最近抽查了1195批次食品,发现小肥羊、稻香村等36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食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量等问题。

  对于外界关注的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超精猪肉丸检出问题,1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介绍,抽检发现的该批次“超精猪肉丸”在今年2月10日生产,产品规格为“1公斤/包”。抽检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添加的“复合磷酸盐”超标。

  >>影响

  过量食用可致佝偻病

  据食品专家介绍,复合磷酸盐是一种国家标准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肉类加工中被用作保水剂。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讲,适量加入危害性不是很大,但过量食用会引起人体钙磷比失调,尤其会影响儿童对维生素D的吸收,可能造成佝偻病。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显示,此次抽检出现问题的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肉丸、鱼丸、卤肉(半成品)、蒸煮类糕点加工、配送等,由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公司性质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设立。

  >>回应

  标准过严导致超标

  针对超精猪肉丸被检出复合磷酸盐不合格一事,昨天凌晨,小肥羊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辩称检验标准高。

  昨天,小肥羊声明称,经过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仔细对照,郑重确认:深圳小肥羊生产的猪肉丸产品中的复合磷酸盐的添加量低于5克/千克,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最大使用量规定。

  同时,小肥羊声称,由于该产品企业标准还规定了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指标,该指标过严,且未能及时根据对应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2006年的修订进行调整,导致此次被判不符合企业标准。目前,广东省卫生厅已经受理了我公司修订该企业标准的申请。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中对复合磷酸盐添加量规定,熏煮火腿的 量是不高于8克/千克,其他熟肉制品的量是不高于5克/千克。而小肥羊这次上榜的猪肉丸中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为6.8克/千克,含量超标。对此,小肥羊集 团品牌副总监叶飞说,添加量和含有量是不同概念。企业对购买的原料猪肉进行检测的结果是,其中含有的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达到6克/千克,检测的成品是 6.8克/千克,所以添加剂量小余5克/千克的标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深圳小肥羊称因标准过严致猪肉丸添加剂超标”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520/351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