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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辩称在规定量使用不合格因检验标准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20  浏览次数:8850
内容摘要:据《南方都市报》人民网报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今年第九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由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含有超标的复合磷酸盐。 抽检 小肥羊产品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最近抽查了1195批次食品,发现小肥羊

   据《南方都市报》人民网报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今年第九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由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含有超标的“复合磷酸盐”。

  >>抽检

  小肥羊产品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最近抽查了1195批次食品,发现小肥羊、稻香村等36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食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量等问题。

  对于外界关注的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超精猪肉丸检出问题,1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介绍,抽检发现的该批次“超精猪肉丸”在今年2月10日生产,产品规格为“1公斤/包”。抽检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添加的“复合磷酸盐”超标。

  >>影响

  过量食用可致佝偻病

  据食品专家介绍,复合磷酸盐是一种国家标准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肉类加工中被用作保水剂。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讲,适量加入危害性不是很大,但过量食用会引起人体钙磷比失调,尤其会影响儿童对维生素D的吸收,可能造成佝偻病。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显示,此次抽检出现问题的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肉丸、鱼丸、卤肉(半成品)、蒸煮类糕点加工、配送等,由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公司性质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设立。

  >>回应

  标准过严导致超标

  针对超精猪肉丸被检出复合磷酸盐不合格一事,昨天凌晨,小肥羊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辩称检验标准高。

  昨天,小肥羊声明称,经过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仔细对照,郑重确认:深圳小肥羊生产的猪肉丸产品中的复合磷酸盐的添加量低于5克/千克,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最大使用量规定。

  同时,小肥羊声称,由于该产品企业标准还规定了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指标,该指标过严,且未能及时根据对应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2006年的修订进行调整,导致此次被判不符合企业标准。目前,广东省卫生厅已经受理了我公司修订该企业标准的申请。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中对复合磷酸盐添加量规定,熏煮火腿的量是不高于8克/千克,其他熟肉制品的量是不高于5克/千克。而小肥羊这次上榜的猪肉丸中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为6.8克/千克,含量超标。对此,小肥羊集团品牌副总监叶飞说,添加量和含有量是不同概念。企业对购买的原料猪肉进行检测的结果是,其中含有的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达到6克/千克,检测的成品是6.8克/千克,所以添加剂量小余5克/千克的标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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