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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进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3  浏览次数:8734
内容摘要:“农超对接”是近些年兴起的新型流通方式,由农产品生产方与销售方直接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并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而开展鲜活农产品 “农超对接”,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和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减少流通环

  “菜贵伤民、菜贱伤农”,去冬今春蔬菜价格的波动再次让人们关注到这个问题。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鲜活农产品市场价格和保障市场供应,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推进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使超市农产品的直采比重达到60%以上,成为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5月
12日,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此信息。

  “农超对接”是近些年兴起的新型流通方式,由农产品生产方与销售方直接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并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而开展鲜活农产品 “农超对接”,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和扩大消费,而且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市场供应。为此,省商务厅联合省农业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工作。

  根据省商务厅和省农业厅的计划安排,我省将以城市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为主体,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网络、信息、配送等优势,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新型鲜活农产品供应链。“通过推进‘农超对接’,打造安全、高效的流通链条和舒适、便捷的消费环境。逐步改变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和居民消费习惯,使超市成为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力争到‘十二五’末,‘农超对接’企业建立起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60%以上。”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相关人士介绍说。

  据了解,为最终实现鲜活农产品的“农超对接”,省商务厅、省农业厅要求推进“农超对接”工作,除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还要调整连锁超市商品经营结构,建立“农超对接”渠道,规范“农超对接”行为。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连锁超市及农产品流通企业要适当调整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努力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大型超市要设置合作社产品专卖区,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增加“农超对接”的产品品种和数量。各级商务、农业(农经)部门会通过定期举办专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为超市与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连锁超市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和优惠。 同时,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采取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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