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报程序, 淳安县农业局农产组织有关业务科站在对2011年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于4月27--30日组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检查小组,对该县千岛湖鸠坑茶业发展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野山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0家新认证及3家复查换证单位的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小组严格按照省无公害办公室要求,坚持以质量第一为原则,依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从三方面对申请材料与现场符合程度进行现场检查:一是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健全,包括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各项生产记录是否健全。二是环境条件及设施是否完善,包括产地环境是否符合无公害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设置是否合理。三是投入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农药、肥料使用记录是否符合无公害标准要求,是否来自正规厂家,是否执行休药期规定,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规规定不使用违禁药物等。
检查同时,县农业局向各生产单位分发了统一印制的生产管理档案记录本及《杭州市食用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要求各相关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630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加工,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截止目前,淳安县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现场检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全县共24个农产品产地通过现场检查,认证申报材料正在审核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