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5月3日电(记者曹健)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据自治区民政厅介绍,为使更多群众受益于医疗救助,近年来宁夏医疗救助制度逐渐向普惠型转变,“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逐步形成。
在原有医疗救助主要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高龄老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基础上,宁夏从2010年开始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并在全区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出院时,凭有关证件在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办理医疗救助手续,救助对象只负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民政部门定期结算。
今年宁夏将继续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将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此外,宁夏将逐渐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款,拓宽筹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