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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新农合住院年度补偿封顶线提高至8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4  浏览次数:8840
内容摘要:据了解,湘潭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对新农合的新要求,出台了《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和《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新

  红网湘潭县4月29日讯:4月28日上午,记者从湘潭县2011年新农合新政策培训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更加惠民,门诊统筹、住院统筹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再次提高,疾病住院的年度补偿封顶线从6万元提高至8万元。

据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精神分裂症住院和尿毒症透析治疗实行“0”起补线补偿,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尿毒症透析治疗在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切实加大对参合儿童的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补助力度。

据了解,湘潭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对新农合的新要求,出台了《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和《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新农合政策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人均230元新农合基金效益,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因普通疾病在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就诊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均按30%给予补偿,每日次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封顶线为8元,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封顶线为12元。增加小儿脑瘫、哮喘和结核三个重症慢性疾病病种。调整第1类7种重症疾病门诊补偿比例为年度累计门诊费用中可报费用的50%,年度补偿封顶线为4000元;第2类18种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比例为年度累计门诊费用中可报费用的30%,年度补偿封顶线为1500元。提高参合农民在省、市、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比例,分别由45%、55%、65%、 80%提高到55%、65%、75%、90%。提高年度疾病住院补偿封顶线至8万元(意外损伤住院补偿封顶线仍为6000元)。

今年湘潭县农民参合率达到了96.71%,按政策可筹集新农合基金18456万余元。湘潭县准备以基金管理为核心,控制费用为手段,惠泽农民为目的,促进新农合制度更好更快发展。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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