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泸州市今年对农业机械购置实行累加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22  浏览次数:81181
内容摘要: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 泸州市2011年对农业生产耕、种、收农业机械实行购置累加补贴政策。累加补贴标准为农业生产耕、种、收农机具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30%的基础上,市财政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范围的农机购置补贴10%,各区县财政补贴不低于10%。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 泸州市2011年对农业生产耕、种、收农业机械实行购置累加补贴政策。累加补贴标准为农业生产耕、种、收农机具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30%的基础上,市财政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范围的农机购置补贴10%,各区县财政补贴不低于10%。

省级以上补贴资金超过50%的机具,市、区县财政不再累加补贴。各县财政实施的累加补贴标准,由各县政府确定,但均不得低于10%;累加补贴对象包括泸州市的农民、农业作业服务组织、农业经营业主、农业龙头企业;累加补贴购机程序,由购机农户向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区县农机、财政部门批准,经销商直接扣除国家补贴后,农户只付差额部分即可购买农机具。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泸州市今年对农业机械购置实行累加补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422/271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