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乘经济发展的快车扩大就业,城区、园区、景区“三区”建设为全县拉动、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629个。
二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鼓励就业,全年为1441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兑现养老保险补贴206.39万元;兑现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250万元;继续实施“援企稳岗”、“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全年缓缴社会保险费81.26万元、减免社会保险费257.73万元,投入70余万元失业保险金用于支付困难企业职工岗位补贴;帮助347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减免进入创业园、街创业者租金75万元,全县自主创业3560人,3041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各类经济实体3286个,带动36100人就近就业。全年创业培训300人,其中198人创业成功。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40万元。
四是培训稳定就业。全年培训农民工2789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4%。兑现培训补贴104.27万元,培训合格率 100%,培训就业率达到90%。培训失业人员77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0%。全年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3527人。在用人单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179人,为提高员工素质、改善企业管理创造了条件。2010年10月,太湖县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全国农民工转移就业示范县”,并再次获 “全市就业工作先进县”。(太湖县政府办胡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