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就业援助制度城乡全覆盖
□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固定服务场所。农村居民将享受到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兑现周期从2个月缩短到1个月,做到当月申报次月领取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培训机制,强化中、高级培训并给予补助
成都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成都就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全域成都实现“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就业困难人员“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帮助就业”的社会承诺,由此扩大到全域成都城乡所有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者。这是记者4月17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的。
“3+1”,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意见》提出,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固定服务场所,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证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并负责对有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各项实名管理服务,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服务中心(站)将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实行1年内提供3次推荐就业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的“3+1”就业服务制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962110工作平台”将延伸到村(社区),对所有求助就业岗位的人员建立登记、回访、跟踪的工作程序,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农村居民将享受到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月内兑现
《意见》提出,缩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进一步扩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兑现周期从现在的2个月缩短到1个月,做到当月申报次月领取。
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成都将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模拟训练,提升其创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者,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5 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扩大生产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融资贷款,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为拓展就业服务信息发布渠道,成都将通过全市就业工作网络,确保就业政策、岗位、培训等信息在村(社区)同步发布,服务项目、社会承诺送到每家每户;通过通讯网络、社会媒体等,拓展全社会了解就业政策、关注就业形势、参与就业工作的渠道。
认定一批援助基地并给予就业扶持
在创新培训机制方面,成都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培训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岗位收集制度,根据产业、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制订培训计划,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同时,针对成都非农产业失业下岗人员、农业产业季节性待岗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不同人群开展分类培训。初级培训免费学技术,强化中、高级培训并给予补助,提高就业竞争力。继续执行就业培训券制度,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培训项目、培训时间。继续实施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确保培训合格率从85%以上提高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90%以上。
据悉,成都将认定一批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或服务业作为援助基地,对基地给予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