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记者从阎庄镇获悉,在今年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这个镇明确规定:对部分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无子女户,个人应缴费用部分由镇政府统一缴纳。截至目前,该镇经过严格审查和镇村两级公示,已为全镇符合条件的700余人落实了政策。
“我们千方百计地将更多实际利益与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挂钩,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该镇党委书记马清华这样形容实施这一制度的初衷。
据了解,该镇村民只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享受这一待遇。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上;三是自己或者子女都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四是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